WK綜合論壇, WK综合论坛

 找回密碼
 立即注册
查看: 352|回復: 0

[IQ測試] 观星塔上的凶杀案

[複製鏈接]
累計簽到:392 天
連續簽到:1 天
發表於 2015-8-9 18:12:31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VIP精品區,資源無限好賺金任務區,輕松賺金幣
加入VIP,享受高級特權宣傳賺金又升級,超級棒
  清晨科学院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,研究生严勤学死在观星塔最高的平台上,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。经仔细检查,发现严勤学的右眼,被一根长约3厘米的细毒针刺过。在他的尸体旁边,有一枚沾满血迹的针。由现场情况看来,严勤学显然是自己把刺进眼中的毒针拔出来以后才死亡的。此事目前尚未对外公开,也没有查出任何线索,现在整个科学院已经为这件事起了很大的骚动。
( T" j8 w: X9 M' D
4 X+ F0 Q4 j0 o& l& x6 F1 E+ q  观星塔是个独立单位,而且,下面的大门是锁着,没有钥匙绝对无法打开,也没撬开的痕迹,严勤学可能是锁好大门才到平台上去的。所以我们推测凶手一定不是从钟楼的大门进去的。. K( |5 v/ I( s1 Z; L, D! l
# Q* A& Q1 o+ t% s1 Z# ?
  这平台的位置是在四楼的南侧,离地面差不多有26公尺的高度,观星塔的旁边还有一条河流,自钟楼到对岸也有4O公尺的距离,昨夜又刮着很大的风,即使那凶手是从对岸用吹笛把细毒针发射过来,也不可能那么准地打到严勤学的右眼。
) j3 V! W# P4 [. X; u' E7 P% {; ~/ J( E
  可是,严勤学却正是被此毒针打中右眼而死的。那么到底谁是凶手呢?又是用什么方法把人杀死的呢?这真是一件令人百思不解的案件。- e% ]( }) E$ f) e8 z
$ e  k) l- w; v! f
  科学院的院长把严勤学的死亡,视为自杀事件处理,想在院内简单地替他办葬礼,可是,谁又能相信一向信仰坚强、好学不倦、对大自然充满热爱的研究生,竟会采用这种方式自杀呢?
; I3 t) H' m" |: f' |# u* Y
8 r! H' p! p& r/ n! m. f' t# i  这时科学院中的人员均议论纷纷,特别跟严勤学最接近的潘教授,更是不同意院方所下的定论。于是就展开了调查,决心揪出凶手,为严勤学伸冤报仇。
7 Y5 J9 s% |) R+ N$ o, y9 A1 L+ U) z& C1 t$ {1 k6 h5 A. X. [3 N
  从调查的过程中,知道严勤学为更好地研究太空中的一切,每晚都偷偷地在观星楼认真观察天上星星及月亮的活动,大风大雨也从不间断,这一切的表现,更坚定了潘教授的信心,更坚持了严勤学是被杀而不是自杀的看法。
; x9 Y  [: I( d9 k% T% l! w* t, k0 X4 \- l- h1 d; y, v
  潘教授调查了跟严勤学最接近的几个学生,又知道,严勤学是某富商之子,他有一位同父异母的弟弟,今年夏天,他父亲因病去世,严勤学打算将他所得到的那份遗产,全部捐给科学院。可是严勤学的弟弟却认为他这种做法相当愚蠢,他曾经威胁严勤学说:如果不马上停止他这不智之举,他就摇向法院提出控诉,禁止严勤学的继承权。4 Z5 ]! G6 B+ \9 L

( r  a, X' i$ B8 M- O; {9 L  “在发生此案的前一天,严勤学的弟弟寄来了个小包裹,小包裹内装什么东西,严勤学没有告诉任何人,昨天,我来清扫房间时,也没有看到那个小包裹,说不定,凶手是为了窃取小包裹,才对严勤学下毒手的。”院中的清洁工对潘授教说了以上的话。
0 O5 u% U0 p+ i7 F( q3 u, E
; L/ b/ o5 \% z0 _# d" ]  年迈的潘教授此刻闭上双目,静静地思索着,又睁开眼睛,望着那水波款款的河水悠然地在流着。这时潘教授就与警方商讨事件的真相。
* N0 \8 {! i* j3 K! B6 F8 F
! s3 F! @5 M; c/ [& L  “这是我照情形所作的推测,根据常识和观察力来判断案情,是不会相差太远的,在案情未公开之前,能不能叫人打捞此河,我虽有很妙的推理,但若没有证据,是没有人肯俯首认罪的,我这种推理,只不过是一种假设而已。”# L6 g% I$ {+ u
$ M- k# O7 a! |5 G1 p
  谁是杀害严勤学的凶手呢?潘教授的巧妙推理又是如何呢?

! u% T' D! D( d" K; R. u, w ; W% U  a" J3 C. l) f; j& G
答案:
遊客,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隱藏內容請回復

, M: W9 T! T8 _4 h+ V" b4 U/ H7 u6 e4 H! ^! j
回復

舉報

 分享同時學會感恩,一句感謝的話語,就是最大的支持!  歡迎交流討論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立即注册

本版積分規則
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