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註冊時間
- 2007-9-3
- 精華
- 在線時間
- 小時
- 米币
-
- 最後登錄
- 1970-1-1
累計簽到:1488 天 連續簽到:10 天
|
顏冠得因前妻薛楷莉8日晚未如期將女兒妮妮送回,屢經聯絡又無回應下,昨下午到北市警大同分局怒告薛涉嫌略誘,警方已受理偵辦。薛6日探視帶走女兒,原應8日帶回顏家。
: ^0 k& i3 i1 u) S, ^面對薛連日來多次公開抨擊,顏打破沉默表示,薛指他家暴、凌虐女兒等行為都是不實指控,反指薛才是虐打女兒出氣的人,她惡人先告狀,目的是想故意誣衊抹黑他。4 S* T1 E( j2 Y; ?: |/ y4 Y N
他說5月協議離婚時,曾討論女兒監護權,是薛選擇不要女兒監護權,因為「不想讓我一旦沒小孩的束縛,日子過得太舒服」;況且當初薛同意簽離婚協議書,是因薛對女兒扯頭髮等凌虐行為,他帶女兒驗傷,她為免事情鬧大吃官司,才簽字離婚。
' G! Q4 P R. A P f3 v k「不能因為我疼小孩,就拿小孩當武器攻擊我!」顏表示不想家事鬧大,低調面對,且他疼女兒大家都知道,薛卻公開誣指他虐待小孩,連他的父母也被說成打小孩的壞爺爺、惡奶奶,還教小孩說謊話配合,他不願再忍下去。
e; n7 L, ]0 P2 q# d對此,薛說顏已嚴重違反協議書協定內容,「他不僅沒好好照顧女兒,甚至毆打女兒出氣,還經常讓這麼小的孩子罰站整晚。」她表示和家暴中心社工討論女兒後續處理,女兒很安全,請他不要再拿女兒威脅她,並指顏以保護女兒名義,在媒體前公然撒謊,「不可能再讓我的孩子受到他的傷害。」
) B2 C7 t3 U$ }8 x( D$ j$ e- t. b2 b+ T8 H
0 j! K3 Y" E# T P0 x. P! `( y! e2 k
1 T' r: J8 l% c, Q% X- W5 M* PDescription Toggle |
|